關(guān)于在過去5年間,以外國人為理由遭到歧視言論的經(jīng)歷,回答“經(jīng)常有”和“偶爾有”的外國人比例合計達到29.8%。
資料圖:日本國旗
據(jù)悉,當詢問遭受到哪些人歧視言論時,參與調(diào)查者回答“陌生人”的比例達到53.3%;回答遭受“職場的上司和同僚、部下、客戶”歧視言論的比例占38.0%;回答遭到“附近居民”歧視言論的比例達到19.3%。
對此,日本法務(wù)省表示:“對外國人即使是身邊的人也有歧視意識。有必要展開更加廣泛的啟發(fā)活動。”
對于耳聞目睹伴隨著仇恨言論的示威游行和街宣活動的人的感受,回答“感到不舒服”的比例占39.2%;回答“對于為何要做那樣的事情感到不可思議”的比例占28.4%;回答“對日本人和日本社會的看法變壞”的比例占15.9%。
此外,以作為外國人為理由,回答被拒絕入住住宅的比例達到39.3%;回答求職被拒的比例達到25.0%;回答從事相同的工作工資比日本人低的比例達到19.6%。
據(jù)了解,日本法務(wù)省以外國人居住者較多的群馬縣太田市、東京都港區(qū)、川崎市等16個都道府縣的37個市區(qū)18歲以上的1.85萬人為對象。在2016年11月14日開始至12月5日期間,通過郵寄實施。有效回收率為23.0%。